欧盟在对华聚酯高强力纱反倾销案中再给予一家中国企业以单独税率

发布日期:2011-09-13
浏览量:140次

发布时间:2011年9月9日

  2011年9月9日,欧盟发布公告称,在申请获得新出口商待遇的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Jiangsu Hengli Chemical Fibre Co. Ltd.)和亚曼缝纫线(盐城)有限公司(Amann Twisting Yancheng Co. Ltd.)两家企业中,决定给予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以新出口商待遇,并对其征收5.3%的单独税率,但拒绝给予亚曼缝纫线(盐城)有限公司以新出口商待遇。

  2009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2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